各有关学院、部门:
2011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有关学院、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,认真组织教师申报。现将有关要求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(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学位、正教授职称,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(获省部级科研奖励者优先考虑)。每学院限报一名,科技处不接受老师个人递交材料。
项目研究年限为2—3年(2012年1月起),一般不能超过3年,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,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《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(2008年版)》,请从社科处网站“资料与下载”栏的“项目申请”中下载;也可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。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,用A4纸打印、复印,在左侧装订,并参考“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”。
2、学校受理截止时间:2011年11月4日,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10份连同电子文档由学院科研秘书于11月4日15点前交科技处;由于限额申报,申请者请准备好汇报答辩(15分钟PPT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附件1:
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.doc
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.doc 附件2:
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.doc
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.doc(科技处)